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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 义薄云天大走骡!

    第52章义薄云天大走骡!


    这豺,又叫红狼,山豺,是白山黑水地区顶级肉食动物。


    它们成群结队活动,一群可达十几只。


    这玩意最可怕的地方,在于···


    掏肛。


    它们喜欢从猎物屁股下手,钻进去,活活吃掉猎物内脏。


    在这过程中,猎物还没死,只能忍受着极大恐怖和痛苦。


    跟非洲亲戚豺,有些类似的恶趣味,俗称【肛肠科主任】。


    果然。


    一头红豺,一跃而起,跳向驼鹿的屁股。


    它长大嘴,尖牙利嘴,想要撕扯公驼鹿的要害。


    嗯,淡淡的忧伤。


    公驼鹿吓了一跳,急忙闪开。


    但依旧被豺抓了一下子,鲜血淋漓。


    血腥气刺激到了豺,让它们更加兴奋,嗷嗷直叫。


    这东西还有一可怕之处:耐力极强,能连续十几里,且精通战术,狡诈多端,一部分正面骚扰吸引注意力,其余绕到后方掏肛,撕开腹腔。传说饿极的豺群,敢和黑熊争食。


    哪怕驼鹿这千斤巨兽,被豺群围住也难脱身,才会吓得魂飞魄散,凄厉惨叫着,狂奔冲撞。


    驼鹿眼看跑不掉,索性背对萧贺藏身的大树,转头面向豺群,低下头,摇头晃脑,作出威胁姿态。


    困兽犹斗。


    驼鹿也知道,再跑下去,难逃被豺群掏肛


    萧贺刚爬上树,摸着下巴,盯着下面恶斗的豺群,若有所思:“豺,可是稀罕物。比狼少多了。这玩意的皮子,应该很值钱。”


    70年代就这点好,林海雪原,人迹罕至,有的是野兽。


    后世少见的豺,也能被萧贺随意碰到,还是这么大规模的群体。


    萧贺打开猎枪,瞄准,准备开工。


    但豺非常狡诈。


    跟狼王多是公的不一样,豺群多半以经验丰富、德高望重的母豺为首领。


    为首的母豺,看到萧贺举枪,竟夹着尾巴发出一声尖锐而短促的嚎叫,仿佛吹口哨。


    豺群一哄而散,向远处逃去。


    “该死!”


    萧贺目光一沉。


    豺,这么精明?


    看到自己猎枪,掉头就跑?


    他总觉得,这些野兽极有灵性,拥有不输给人的智慧。


    母豺仿佛猜到萧贺猎枪的射程不远,跑出60、70米后,就停了下来。


    她不紧不慢,低头嗅着地上的一坨东西,仿佛发现了什么,兴奋地叫起来。


    “不好,是大骡子的粪!”


    萧贺一惊。


    他躲在树上,不怕这些豺。


    但大骡子不行啊。


    这货见势不妙,跑得虽快,但被豺盯上,沿途追击,十几里地都没问题。大骡子拉着车,跑十几里可累得够呛。


    难道自己花了280块重金,刚买的大骡子,要坏在这些豺手里?


    “不行!冷静!”


    萧贺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

    面对十几头、能力敌熊瞎子的豺群,惊慌失措,中了人家的计策,才是最大危险。


    “先静观其变。”


    萧贺抚摸着虎头猎枪:“大走骡,应该跑远了。那货人老成精,贼着呢。不太能被追上。”


    但怕什么来什么。


    驼鹿、豺群和萧贺正在三方对峙。


    只听远处一声嘶鸣。


    马蹄声声。


    大走骡竟···转过来了!


    “难道,这货知道我有危险,专程来接我的?”


    萧贺一阵感动:“你快走吧。不用管我!”


    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第52章义薄云天大走骡!(第2/2页)


    大走骡跑到树下,瑟瑟发抖。


    远处,竟又看到了两头红豺,追击而来。


    萧贺:“···”


    他狠狠瞪了大走骡一眼:“感情,你是逃跑路上,遇到了豺,又跑回来了?”


    大走骡卡姿兰大眼睛无辜眨啊眨,可怜巴巴看着萧贺。


    萧贺冷哼一声,拿出两把猎枪,准备与豺群大干一场。


    豺,确实可怕。


    但也有缺点:胆子狡诈,怕正面硬对抗。


    一旦对他造成杀伤,容易犹豫撤退。


    驼鹿一直低头比画,与豺狼做心理较量。


    但鹿类动物,天生胆小怕死。


    恐惧最终战胜了理智。


    驼鹿低吼一声,撒开四蹄,猛地冲了出去。


    700斤的公鹿,狂奔起来,如同一辆重型卡车,扑向豺群。


    豺群却十分奸诈,闪避开去,让开一条路。


    驼鹿继续狂奔,向密林深处冲去。


    为首母豺呼哨一声,带着豺群追赶上去。


    萧贺摇摇头:“驼鹿,死定了。”


    如果驼鹿继续背靠大树,与红豺对峙,豺群还未必敢冲上来。


    毕竟,驼鹿大铲角,可不是闹着玩的。


    一铲子下去,豺都会被铲出两大血洞。


    但驼鹿在心理斗争上,落入下风,终究选择了逃亡。


    还被豺狼驱赶,慌不择路,向密林深处逃去。


    密林对身高体壮、又有大角的驼鹿,很不友好,很容易被绊倒、挂住,或者被树枝缠住。


    豺,立即转身跟了上去。


    萧贺想了想,没有追上去,却跳上大走骡,向外冲去。


    大走骡价值280块,不容有失。


    果不其然。


    萧贺没走多远,就听到背后一声悲鸣。


    拿起望远镜,回头看去。


    在豺群的驱赶下,那头大驼鹿慌不择路,果然被树枝缠住鹿角,动弹不得。


    豺们立即露出狰狞面目,一跃而起,挂在大驼鹿身上。


    一个接一个,冲向驼鹿大屁股,疯狂撕咬。


    驼鹿悲鸣,倒地。


    声音,渐渐低沉。


    “死了。”


    萧贺撇撇嘴:“那皮子,可惜了。不过豺不吃鹿角。这对极品大鹿角,我一会回来取走,能卖不少钱。”


    县供销社,就收鹿角。


    一对这样的大鹿角,能卖二十来块。


    但萧贺准备交给温书。


    学的屠龙技,卖给帝王家。


    温家能给的价格更高,还能得人情。


    萧贺驾着大骡子,走得飞快。


    可惜,他还是低估了兽性的贪婪。


    只走出两里地,萧贺就听到大走骡嘶鸣一声,带着恐惧。


    他回头一看,远处一片火红,漫山遍野追击而来。


    不是那群豺,还是谁?


    “给你脸了!”


    萧贺咒骂一声,拿起猎枪,瞄准。


    显然,这些豺人心不足蛇吞象,扑倒了驼鹿后,竟又打起了萧贺和大走骡的主意。


    这豺群,近二十只。


    光是一头驼鹿,不够分。


    在颠簸的马车上,萧贺回头瞄准,将冲在第一个地豺,稳稳套在瞄准器上。


    一枪。


    那豺头上爆出一团血花,直挺挺倒地。


    运动射击、60米极限距离,一枪爆头。


    这就是萧贺前世称霸长白山、被誉为猎王的枪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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