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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卷 新大陆 第二十七章 艺术爱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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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给约书亚写了一封长信之后,约翰把专利全权交给他处理去了。

三千美元他是肯定不会卖的。

约翰还算了解这段电灯的历史,知道在钨丝灯泡发现之前爱迪生一直都是用竹丝,而后世真正普及的钨丝灯恐怕要等到二十世纪才会出现。也就是说,除非历史发生大跨度的改变,否则凭借着竹丝的超级耐久度,以及约翰在灯泡基座和灯泡形状等方面的创造性,就算爱迪生不买也多的是人要。

这个世界上能像爱迪生一样坚持不懈发明灯泡的人可能不多,但是能看出电灯辉煌未来的人肯定是不会少的。

至于说约书亚的某些担心,约翰也没有在意。

现在的爱迪生还不是几十年后的大人物,在他与摩根勾搭起来创办通用电气之前,约翰不认为他有什么别的能耐来对付自己。而且别忘了,现在是19世纪,是1880年!这个时代的纽约市虽然充满了黑暗与腐败,爱尔兰人掌控的坦慕尼协会势力依然笼罩着整个纽约城,但是在十年前的那场打击之后,人数众多的德国移民们也开始拥有话语权了。

老亨特拉尔在纽约经营了二十年之久,约翰不相信老爷子会任由别人欺负自己的外孙。

当然,约翰思考了很长时间之后,最后还是特意交代了一下约书亚,如果爱迪生回心转意的话,依然是两万元卖给他得了。毕竟爱迪生是灯泡的发明人,而且恐怕也只有他才能很快的把生产陈本降低下来,并且进行锲而不舍的推广,早就受够了蜡烛和煤油灯的约翰,也盼着能够尽早实现“楼上楼下,电灯电话”的日子呢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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